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基本实现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全覆盖”

发布日期:2024-04-01 10:39    点击次数:167

   记者钟雨欣 北京报道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人民法院案例库今日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入库案例达到3711件,基本实现了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

  据了解,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的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包括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审核把关,编发对类案办理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逐步覆盖各类案由和罪名、各种疑难复杂法律适用问题,能够给法官办案提供更加权威、更加规范、更加全面的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检索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这对于促进统一裁判规则和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入库案例基本实现了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介绍,人民法院案例库的网址是:rmfyalk.court.gov.cn,也可以从最高人民法院官网首页的“人民法院案例库”图标直接点击进入。

  目前,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达到3711件。其中,刑事案例共1453件,占比39.15%;民事案例共1643件,占比44.27%;行政案例共405件,占比10.91%;国家赔偿案例共23件,占比0.62%;执行案例共187件,占比5.04%。首批入库案例有如下特点:

  (1)基本实现了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盗窃罪、帮信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毒品犯罪等常见罪名,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体量较大的案由,均收录了一批入库案例。目前案例库入库案例的总量虽然还比较有限,但在指导常见案件办理、处理常见法律适用问题方面,已基本能满足司法实践所需。

  (2)注重体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求。编发了一批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案例,如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案例、涉案企业合规案例、知识产权保护案例等。针对社会关切,编发了一批事关民生的案例,如惩治网络暴力和电信网络诈骗案例、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案例、涉彩礼返还纠纷案例、各类劳动争议案例等。为彰显对老幼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案例库还设有“涉老年人保护案例”“涉未成年人保护案例”等特色专栏。

  (3)高度重视入库案例的“新鲜度”和时效性。优先选取新近案例。例如,去年12月,“两高两部”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对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新的规定。为此,案例库专门收录了一批适用最新意见审理的醉驾案例,确保入库案例不过时,能切实发挥指导审判、服务社会的功能。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检索查阅案例库,避免“同案不同判”

  “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是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的重要举措。”杨万明表示,正确、统一适用法律,是审判机关的天然职责;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是最高人民法院履行对下监督指导法定职责的必然要求。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审核把关,编发对类案办理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逐步覆盖各类案由和罪名、各种疑难复杂法律适用问题,能够给法官办案提供更加权威、更加规范、更加全面的指引。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检索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这对于促进统一裁判规则和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在案例库建设过程中,人民法院如何通过案例编选和审查审核工作机制,确保入库案例的质量,确保能够发挥示范指引作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介绍,人民法院案例库开放后,各级法院审理案件必须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类似案例作出裁判,所以,确保入库案例质量可谓是案例库建设的“生命线”。

  一是明确参考案例的入库标准。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入库参考案例必须在司法理念、法律适用、裁判尺度、工作方法等方面具有典型性、指导性,能够为类案办理提供权威参考。同时,要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注重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切收集、编发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评价、规范、引领功能,有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

  二是严格参考案例的审核把关。入库的参考案例主要来源于地方法院报送的案例,同时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自己办理的案件。各地法院报送案例,必须逐级层报、层层筛选、层层把关。各高级人民法院报送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各有关部门选编的案例,先按条线由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判业务庭进行审查,审查时要提交法官会议集体讨论,对备选案例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说理、价值导向等作全面、严格的把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入库标准的,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再推送研究室审核。研究室在审核过程中,不仅要对案例格式是否规范进行形式审核,还要对案例是否符合入库标准开展实质审核,并通过专家复核再做把关,最大限度确保参考案例的质量。

  三是建立用户评价和动态更新机制。入了库并不意味着就进了“保险箱”。为了确保入库案例质量经得起检验,最高人民法院还建立了用户评价机制和动态更新机制。案例入库后,法官和社会各界都可以针对有关案例所确立的裁判规则是否正确、是否妥当等发表意见,对确实存在问题的,最高人民法院会及时清理出库;如果因为法律、司法解释修改导致入库案例过时,或者针对同一法律适用问题,发现在理念、规则、方法等方面更具引领价值的案例的,最高人民法院也会及时更新案例。

  “我们并没有为了追求稳妥而刻意选编那些没有争议、四平八稳的案例。相反,有些入库案例可能存在一定争议,大家可能会对所涉问题有不同看法。”周加海指出,从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这个基本目标看,越是“同案不同判”的案件,越是疑难、复杂、争议的问题,越需要通过编发权威案例加以统一指导。

  裁判文书上网的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减弱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切实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持续优化裁判文书公开机制,不断提升裁判文书公开质效。在继续办好、优化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同时,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体例规范、要素齐全、便于检索的参考案例,不仅为广大司法法律界人士提供更加精准、权威的办案参考和研究素材,也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更深层次司法公开的现实需求。可以说,人民法院案例库是针对需求侧创新提供的新型“司法供给”和“法治产品”。

  那么,人民法院案例库与中国裁判文书网二者是怎样的关系?

  杨万明介绍,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案例库都是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载体。二者的功能定位有所不同。裁判文书网重在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让法院裁判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人民法院案例库重在规则指引,为法官办案提供权威、精准的参考和指引,同时为社会各界更好学法用法提供服务。

  在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过程中,裁判文书上网的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减弱。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要求,一方面,要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上网文书要覆盖各个审判领域、各种案件类型;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要更多上网公布。另一方面,要优化文书上网,完善隐名规则,妥善解决文书上网所带来的权利保护、安全风险等问题,促进司法公开工作持续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据了解,目前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入库案例虽然实现了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但距离“覆盖各类罪名、案由,在同一罪名、同一案由下的不同法律适用问题也将有相应案例”的建设目标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而且,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新的法律、司法解释不断推出,必将有很多新的法律问题需要明确适用规则,需要及时补充新案例,清理、替换过时案例,案例库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